民政部10月14日就遴選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發(fā)布公告。
公告指出,以“自愿申請、依法依規(guī)、公平公正”為遴選原則。申請指定為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,應當符合《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管理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的條件。
公告明確,民政部受理申請的截止日期是2024年10月31日。申請時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。對弄虛作假者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,將取消其遴選資格。民政部組建評審委員會,確定擬指定的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名單,并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后,民政部確定指定的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名單,并向社會公布。(記者高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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